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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农合参合人员住院管理流程与规定

时间:2020-05-28 00:00

作者: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


2011年我院开通了新农合即时结算计算机管理系统,使新农合即时结算工作走上新的台阶,为了配合各级做好新农合住院即时结算管理工作,特制定新农合就医住院管理流程做如下。

一、身份确认

接诊医师为确认参合患者身份的第一责任人,接诊医师要询问病人的参保类型,特别是意外伤害患者,要按照卫生部的规定,认真书写现病史,详细描写患者受伤的原因、时间、地点等。

各科室分管住院医师为确定患者身份的第二责任人,接收患者住院时,应询问参保类型,如为新农合参合患者,要查看患者农村合作医疗证、身份证,确保人证相符。身份确认为参合患者时,给参合患者填写《文登市新农合参合人员住院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"申请表")2份,并告知参合患者或家属,在入院3日(出院前)内持"申请表"和新农合证、身份证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审核手续。

二、资格审核

医院医保办接到参合患者入院申请后,负责复核参合患者身份,重点对意外伤害的要调查患者受伤经过,审核病人伤情、致伤原因,确认是否在新农合支付范围。审核通过后,在"申请表"上盖章签字,作为参合患者出院即时结算的凭证。对部分难以甄别的患者,要联系市新农合办公室,要求给予明确答复,确定患者是否符合即时结算标准,对于出院时仍不能确认的要现金结算,等村民公示、调查落实清楚后补支。

三、即时结算

参合患者出院结算时,需提供盖有新农合审核专章的"申请表"和两份出院记录,住院处负责为符合规定、手续齐全的参合患者办理即时结算,确保各项费用报销比例符合要求。住院处办理结算后,保留出院记录一份,归档医院医保办。

四、签订诚信服务协议

为了防止个别新农合参合人员,利用欺骗手段谎报致伤原因或制造难以识别的冒名顶替,导致即时结算后因村民举报,市新农合办公室不支付我院垫付住院费用的情况发生,医院医保办负责与参合患者或家属签订《新农合参合人员住院诚信服务协议书》,协议中注明参合人员必须声明对本人身份及向医师提供的受伤原因、经过等情况真实可信。

如果出现患方原因造成新农合办公室不支付费用,参合患者必须退还医院即时结算费用。我院在与参合人员签订诚信服务协议书的前提下,按照新农合规定给予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,参合患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实行即时结算。

五、资料归档

医院财务科和医保办在参合患者出院后,分别集中整理 "申请表"、出院记录及诚信服务协议书,负责新农合参合住院患者的资料归档,以备上报和查询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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